中央计提20%水利建设资金 地方土地财政吃紧

导读: 近日,财政部与水利部联合出台《关于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中央从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抽取20%的比例进行统筹安排,用以平衡地区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不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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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与水利部联合出台《关于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中央从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抽取20%的比例进行统筹安排,用以平衡地区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不均衡。

但记者了解,在今年全国土地出让金大幅缩减,各地财力紧张的形势下,中央能够提取到用于统筹的资金不多。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指定支出的范围广,存在土地出让收益为负数的情况;同时,业内人士指出,部分地方出于保护主义想法,采用规避手段,扩大成本开支,减少出让金收益,这样中央能提取的资金进一步减少。

由30%减为20%

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抽取20%的比例,用于统筹安排;同时,中央与省级统筹比例,不得超过50%,直辖市的比例不做规定。

通知表明,中央统筹资金经由转移支付方式,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

据统计,2011年,东部地区“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土地,实现收益3524亿元,占全国的68%;而我国耕地面积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占80.8%。同时,中西部地区中低产田面积较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需求也大。

早在去年年底,财政部曾就中央提计比例,针对各省财政厅征求意见,当初设定的比例为30%。据中部某省财政厅相关负责官员回忆,30%的比例设定,使得东部发达省份意见反弹很大。

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官员表示,当初征求意见时,他们提议将比例下调,中央不提成最好。他指出,因为广东的水利建设任务也很重,省内发展不平衡,粤东西北与中心城区差距大,且当地受台风、暴雨的影响也大,广东省自用资金也不足。

通知的政策解读中,指明统筹资金将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的因素包括:耕地面积(权重35%)、粮食产量(权重40%)、绩效因素(权重10%)、地区倾斜(权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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