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计提20%水利建设资金 地方土地财政吃紧

导读: 近日,财政部与水利部联合出台《关于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中央从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抽取20%的比例进行统筹安排,用以平衡地区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不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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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能提多少?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指明要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其中明确规定,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在当时被认为是一项含金量高的政策。

据水利部公布的数据,初步统计2011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为270亿元。

但今年形势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6525.98亿元,同比下降38%,土地出让金同比减少了4000亿元。

据上述中部某省财政厅官员介绍,该省今年上半年土地交易市场冷清,省内十几个县市上半年没有土地成交,省会城市的交易量不及去年同期的十分之一,差别很大,基本没有土地出让收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作为一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早在2006年就对其收支进行规定。

而上述广东省财政厅官员则表示,土地出让收入的数额虽然很大,但要扣除的成本、需支付的费用也多,所以收益率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出现土地出让收益为负也完全可能。

他进一步解释:有些土地,如公路、基础设施、行政单位和部队等用地,由国家划拨,没有收入;土地开发,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政府前期投入,当年若这块土地没卖出去,政府相应收益可能为负;工业用地,也需要由政府做前期平整工作,为了招商引资,工业用地基本不赚钱;而住宅、商业用地,也要分城区和偏远地带,差别也很大。

业内人士还指出,虽然财政部对于土地出让金收益统计口径有统一的规定,但计提10%的收益,在实践操作时面临很大困难。因为土地出让金需要覆盖的成本项目多,不少地方是按照土地出让金毛收入的2%-3%计提。部分县市为了地方利益,如为了招商引资,将土地成本定得很低,企业入驻后,还有各种费用返还,这导致当地土地收益为负数,即不需要再上交到省级,或者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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