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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招远市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抓住了节约集约利用的关键,全市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确定“两个矿种”,扭转“三个局面”,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黄金和饰面用花岗石两个主打矿种。黄金资源开发是招远的主导产业和经济支柱,多年来,黄金矿业秩序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政府管理的难点;饰面花岗石资源开发已成为招远第二大矿业产业,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深远。黄金和饰面花岗石资源开发,是全市节约集约工作的重点,也是资源整合工作的立足点和突破点。
扭转“三个局面”:一是扭转资源开采“乱”的局面。彻底清理取缔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净化矿业开发环境;二是扭转矿山布局“多、小、散”的局面。全市采矿权由177个压减为79个,压减率55.4%。形成了大型矿业集团持续膨胀,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三是扭转矿区安全生产和治安形势“紧”的局面。通过整合,避免了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现象,越界开采、争抢资源等行为得到遏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矿区治安秩序也得到进一步好转。
规划“八大区域”,筹措“两项资金”,不断提高资源勘查水平。全市规划了“招—平断裂带中段整装勘查区”、“谢家沟地区金矿勘查整合区”等8个集中勘查区,对该区域内的探矿权,通过收购、兼并、置换等形式整合为一个探矿权人,全市探矿权由133个减少为62个,达到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减少重复投资,提高勘查效果的目的。
筹措“两项资金”:一是企业自筹资金。全市探矿权人每年自筹投入勘查资金8000余万元;二是申请国家专项勘查资金。近几年,国家拨付勘查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年增黄金储量30余吨,在黄金产量每年增加5万两的情况下,保有资源有增无减。经近几年的努力,全市矿山服务年限由原来的不足5年增加到10年,有效保障了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三项机制”,引导企业转型,力求资源开发节约集约。一是建立规范管理机制。市委、市政府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建立了资源勘查开发、矿业权出让、地质环境保护等一系列制度,达到了资源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建立联合执法、动态巡查以及矿产督查员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资源管理的群防群治力度;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市委、市政府与乡镇、部门及矿山企业签订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工作责任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并与年终评先树优和干部任用挂钩,以此提高各级各部门资源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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