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公告,公司于201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收购湛江钢铁股权的议案》等事项。公司将以为4,976,333,561.88元受让广州市国资委持有的湛江钢铁71.8032%股权。
【公告点评】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出资成立湛江钢铁,注册资本80亿元。后经产业重组,截至2012年9月30日,湛江钢铁注册资本70.93亿元,其中广州市国资委50.9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1.8032%,恒健投资(代表广东省国资委)2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8.1968%。
据评估,截止2012年9月30日,湛江钢铁总资产98.35亿元,总负债29.04亿元,所有者权益69.31亿元。本次宝钢股份收购目标股权的价格为经备案的目标股权评估价值,即:宝钢股份交易价格=经备案的湛江钢铁净资产评估价值(6,930,517,806.84元)*71.8032%,为4,976,333,561.88元。
2012年9月17日,宝钢股份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由宝钢股份为主体投资建设湛江钢铁项目,为此宝钢股份拟收购广州市国资委持有的湛江钢铁71.8032%股权。
本次收购湛江钢铁股权,将尽快发挥宝钢股份现有技术和人才资源,有利于湛江钢铁项目的建设和推进。湛江钢铁项目一期建成后,宝钢股份将新增粗钢能力871万吨、钢材生产能力63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