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制定钢材产品入储销售管理办法

导读: 为进一步加强钢材产品入储销售管理,规范钢材产品库存转移流程,严格控制外埠库存,促进产品销售,近日,公司下发了《钢材产品入储销售管理办法》,对钢材产品入储和入储钢材产品销售流程作出规定。
关键字: 包钢 钢材产品 钢材销售

为进一步加强钢材产品入储销售管理,规范钢材产品库存转移流程,严格控制外埠库存,促进产品销售,近日,公司下发了《钢材产品入储销售管理办法》,对钢材产品入储和入储钢材产品销售流程作出规定。
    钢材产品入储是在有效合同不足的情况下,降低本埠库存,保障生产,缓解产品输出压力进行的产品移库。当有效合同不足时,销售公司根据钢材市场行情、资源状况、本外埠库存情况和各生产厂的实际情况,可向市场营销部提出钢材入储申请,经市场营销部审核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产品入储由市场营销部、销售公司管理,销售公司负责入储产品的合同签订、入库验收和销售;市场营销部负责入储产品品种、数量、到站审核,并对入储产品销售进行监督管理。公司要求,入储产品验收入库后3个月内要完成销售;入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30天有效,过期作废并及时冲销,不结转;销售公司要对入储产品数量严格控制,并加大对入储产品的监督检查,对3个月尚未全部销售的产品,公司将严格考核。

(关键字:包钢 钢材产品 钢材销售)

(责任编辑:0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