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与中科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3-3-18 8:59:51来源:鞍钢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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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鞍钢集团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在北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国内最具资源优势的钢铁钒钛企业与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学术机构的合作进入了新的更高层次,对提高攀西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民族钒钛产业跨越式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四川省副省长刘捷,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李静海,攀枝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剡,凉山州州长罗凉清,鞍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广宁,总经理张晓刚,副总经理姚林、余自甦,攀钢总经理张大德等出席当天的活动。

多年来,鞍钢集团与中科院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十年来,双方在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合作,堪称院企合作的典范。特别是2010年以来,中科院与鞍钢集团攀钢公司共同牵头成立钒钛产业科技创新联盟,为推进攀西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攀西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高性能金属合金材料三大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其中,攀西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将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利用水平为目标,以攀西钒钛磁铁矿高效分离及产业链延伸为主线,围绕资源高效分离、绿色冶金、钒钛钢铁新材料开发与应用、稀贵金属的回收利用、能源环保等方向、领域,开展相关重点应用基础、重大前沿共性技术、关键瓶颈技术研发及工程转化工作。节能减排合作则重点围绕工业余热利用、“三废”治理及资源化、新型储热材料及其应用等节能减排技术,开展技术集成及工程化示范。高性能金属合金材料领域将重点开发高性能钢铁材料品种及其规模产业化工艺技术。同时,双方还将在人才培养、平台共建、学科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

在合作方式上,双方商定,共同为合作创建良好环境,提供必要便利条件,建立管理协调机制。以中科院院属部门或研究机构、高校,鞍钢集团所属部门或研究单位为主体,以具体项目或工作内容为载体,以协议或合同为约定,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与交流。对于双方合作形成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双方共享共用,具体权属或利益分配按照双方政策制度规定,根据实际合作任务专门约定。

(关键字:鞍钢集团 中科院 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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