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天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
通知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年初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要加快资金支付。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对预计当年能够执行完毕的结余结转项目,要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缓慢、预计年底可能继续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要及时调整用于其他支出项目;对经清理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要将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各地要确保2013年底年终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比2012年有较大幅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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