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考核办获悉,省统计局与省考核办联合在全省展开“虚假浮夸”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业绩等行为。
此次整治重点针对评比表彰、考核评价等工作中存在的统计数据“虚假浮夸”问题进行,涉及六个方面:一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评中弄虚作假;二是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三是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四是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核实;五是利用各种反映自身工作成果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包括财政税收作假和招商项目作假;六是利用或在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及有关调查中制造假情况、假数字、虚报工作业绩。
整治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重点是承担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统计调查任务的省直有关部门。整治将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和建章立制四个步骤进行。根据活动安排,将组织各地各部门签署《承诺书》,严格做到10个“不”:不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不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明知统计数据不实而不履行调查核实义务;不在反映自身成果的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不在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评中弄虚作假;不在统计调查中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业绩;不编造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不唯经济指标考核使用干部;不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不违法公布统计资料。
(关键字:统计 税收 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