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集团与三峡集团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2015-6-24 9:24:09来源:中商网撰写作者:李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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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福建省能源集团与中国三峡集团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福建省省委书记尤权、省长苏树林,三峡集团董事长卢纯、总经理王琳出席签字仪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省委常委、秘书长叶双瑜也出席了签字仪式。福建能源集团董事长林金本与中国三峡集团副总经理毕亚雄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三峡集团在条件成熟时将参股福能集团约40%股权,并积极推动福能集团整体上市;双方将共同开发福能集团已获取的100万千瓦海上风电资源并向福建省再争取200万千瓦,共同打造3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三峡集团引入福能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参股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公司(争取约20%);参股三峡集团浙江长龙山21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约20%股权;三峡集团注资10亿元参股福能集团控股的福能股份公司,成为其第二大股东;三峡集团有意愿与福能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企业并购基金,同时积极深化产业和金融领域合作。
此外,双方将充分利用三峡集团现有的国际业务优势,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合作开发三峡南亚投资公司的海外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

卢纯表示,与福能集团的合作具有四个特殊的意义,一是特殊的地缘政治;二是特殊的国家使命,不仅仅要打造中国海上风电资源开发的引领者,而且要引领全球,要为宝岛台湾提供永续的清洁能源做贡献;三是特殊的时机,福建已开始起飞,面临大发展机遇;四是特殊的合作伙伴,福能集团不简单,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双方的合作是平等的,是互利共赢的,我们为能找到福能集团这样的合作伙伴而感到高兴。

林金本说,此次合作,将进一步促进我们双方企业做优做强,更好地支持福建的跨越发展。他表示对双方合作的前景充满信心。

当天,福建省政府、福州市政府也分别与三峡集团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福建省与三峡集团将在清洁能源开发、海上风电技术研究、海上风电资源开发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

(关键字:福能 三峡 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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