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典波任宝钢股份副总经理

2015-8-25 8:44:22来源:全景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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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张典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根据被聘任者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独立董事签署:

黄钰昌            刘文波

夏大慰            李 黎

2015 年 8 月 24 日

(关键字:证券 钢铁)

(责任编辑:0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