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报道,针对新一波债务违约潮,银行会近期将推出《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办法》,防范和化解相关金融风险。
财新网30日报道称,银监会法规部参与协调过中钢集团、中国二重等几例大型企业债务问题,总结了一些可复制的经验和方法,近期将在此基础上制定《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办法》,以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以后债务重组做准备。
该债务重组办法将要求,逾期违约的企业,有三家以上债权行就要成立债委会。至于多大规模的企业需要建立债委会,则由各地银监局报地方政府确定实施。
银监会在1月就表示,要稳妥把握“僵尸企业”信贷退出节奏,切实发挥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监管原则是分类施策,对于债务规模较大、并有三家以上债权银行的成立债权人委员会,按“一企一策”的原则确定增贷、减贷、重组等处置措施。这些债委会原则上应于3月底前组建成立。
根据中国新闻社周二的报道,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已经在河南银行业全面实施:
3月29日,河南银监局、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已组织省内125家银行业机构联手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对河南省首批535家企业逐户签订债权人委员会协议,涉及全省银行业对公贷款余额9057.88亿元,占比达45%。
按照上述河南省相关制度安排,在3家及以上银行业机构进行债务融资且债务规模在3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均要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对于债务规模低于3亿元的,各地市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防控需要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在组建程序方面,牵头的债权银行将负责债权人委员会的发起成立。
对于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河南银监局副局长张春称:
由于多头授信的存在,单家银行对困难企业进行帮扶或不退出贷款并不能够确保企业不出现问题。
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其目的是构建各银行业机构信息交流和协调一致行动的平台,形成帮扶困难企业的合力;同时,债权人委员会可以推动债权银行精准发力、分类施策。对于优质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组建银团贷款,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于暂时困难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通过稳定信贷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高风险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实施有序的信贷退出,尽量减少对地方经济造成影响。
新华社援引河南银监部门消息称,未来,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将在河南银行业进一步扩面,将建立债权人委员会的银行客户门槛从当前的“银行债务融资3亿元及以上客户”降低至“亿元以上客户”,并力争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今年以来,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先例可能是渤海钢铁。财新网上周提及,对于累计负债1920亿元的渤海钢铁,天津市政府并没有无条件帮助企业化解债务问题,而是成立了渤钢集团债权人委员会,组建成员包括北京银行天津分行等10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和类金融机构债权人。
在中国政府将化解产能过剩作为今年重点任务之际,政府对亏损企业的改革需求很紧迫。对于渤海钢铁的债务重组方式,标准普尔信用分析师李国宜评价称,这或许是这轮供给侧改革的第一个重大实验。
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分析师周霞在本月发布的研报中曾解释,银监会主导的债委会,与法律意义上的“债权人委员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在代表群体、法律地位和实际执行力方面有所不同:
银监会债委会主要目标之一在于“保全银行资产”,其所代表的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贷款发放人。在地方政府的参与下,也会兼顾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破产法》中的“债权人委员会”所代表的是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包括普通债权、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等;而债券持有人会议是为维护某只债券的投资者的利益而召开,与其他债权人关系不大。
在法律地位上,三者排序为:法律意义上的债委会 > 债券持有人会议 > 银监会债委会。
银监会主导的债委会是银监会在去产能背景下的特殊安排。在实际执行力上,三者排序为:法律意义上的债委会 > 银监会债委会 > 债券持有人会议。
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往往会参与到银监会主导的债委会当中;债务违约危机的企业多处产能过剩行业,其持续经营严重依赖于银行提供的贷款;是银行对企业经营状况较为了解,且可方便地采取冻结资产和账户等操作。
姜超团队提醒,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可能令债券持有人难言受益:
第一,债委会主要目的在于保全银行资产,参与代表也主要是商业银行,债券持有人参与和维权方式尚不明确;
第二,债委会或会加剧银行债权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债委会成立后,企业的资金使用或将受限,相当于提前进入到破产程序,债券按时兑付的不确定性反而有所提高。
李国宜之前称:“中央政府对于纾困的态度发生转变。政府未对渤钢集团的债权人提供支持,这可能使得产能过剩行业内较弱公司的信用风险定价上升。投资者可能变得警惕,开始重新评估天津市政府所持有实体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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