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工程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实施时间基本确定

2017-11-21 10:06:21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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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19日,以“稳中求进 竞合共赢”为主题的2017年度中国挖掘机械行业第二十一届年会在江苏徐州成功召开。本次会议上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苏子孟做了主题为“工程机械行业回顾与主要任务”的讲话,他在分析从行业稳中向好的主要原因的时候,他说随着环保排放标准升级促进了产品更新换代和二手机逐步退出,增加了市场需求。他还透露了工程机械排放标准国三升国四的时间表,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上半年,国四排放标准进入实施。据了解,中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等效于美国4级过渡期和欧盟IIIB阶段排放标准。

按照有关要求,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一制定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标识,“第零、第一阶段排放”标识为黄色;“第二阶段排放”标识为橙色;“第三阶段排放”标识为绿色;“第四阶段排放、DPF改造、电动、天燃气”的标识为蓝色。

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发布实施过程

我国在2007年发布了非道路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其中国一标准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国二标准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大致相当于车用柴油机国二排放标准的控制水平。

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自2015年10月1日起,国内停止制造和销售第二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该标准第三阶段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停止制造、进口和销售装用第二阶段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装用符合该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减少,第三阶段单机NOx减排量在30%-45%左右,第四阶段单机PM减排50%-94%。第三阶段标准实施后,每年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其有效寿命(5年)内NOx将减排40万吨左右;第三阶段实施3年,3年内生产的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其有效寿命内,NOx减排120万吨左右。

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各种移动式机械设备,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发电机组等,与道路车辆同属移动污染源范畴。随着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其进行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需要也越来越迫切。我国非道路用柴油机每年新增约200万台左右,全国每年超过1亿吨的柴油消耗总量中,约有20%用于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排放源,初步估算每年约排放氮氧化物200万吨以上。由于非道路发动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相对落后,相对于排放控制已较为严格的汽车而言,具有更大减排潜力。

国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实施情况

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法规方面,美国和欧盟处于领先水平,且每一阶段所采用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基本一致,主要是实施时间和实施管理方式上有所差别。新标准的第三阶段要求与欧盟的IIIA阶段和美国的第三阶段控制水平相当;第四阶段要求与欧盟的IIIB阶段和美国的第四阶段过渡阶段的控制水平相当。

美国环保局在1994年针对除机车、船舶和地下矿用设备以外的超过37kW的非道路柴油发动机发布了第一套排放标准,即Tier1 标准。在1996~2000年间,根据发动机规格不同而分阶段执行的Tier1标准,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分别比未采用排放标准前降低了31%和 60%。经过Tier2标准后,在2006~2008年间分阶段执行的37~560kW发动机Tier3标准,使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比Tier1标准分别又降低60%和40%。执行的Tier4A和Tier4B标准。

中国、美国、欧盟排放标准比较

欧盟第一个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标准〔指令97/68/EC〕发布于1998年2月27日,其第Ⅰ阶段于1999年执行,第Ⅱ阶段根据发动机的功率不同分别于2001~2004年执行。第Ⅲ阶段标准分两步:第一步(阶段ⅢA)仅包括气态排放物,从2005年12月31日到2007年12月31日执行,与第Ⅱ阶段限值相比,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了30%;第二步(阶段ⅢB)标准涵盖颗粒物排放,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执行,与第Ⅱ阶段相比颗粒物排放将下降约90%,预计届时发动机将全部安装颗粒滤清器。欧盟第Ⅳ阶段排放标准将从2014年开始执行,标准等同于美国Tier4标准。

欧洲排放指令认证的全称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认证,其英文翻译为“Emissions From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简称为“NRMM”。欧盟于1997年12月16号发布了97/68/EC指令,其目的为限制安装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往复式内燃机的排放和颗粒污染。该排放指令覆盖了37 kW~560 kW 柴油发动机,从1999年1月1日正式生效,而且此指令包含阶段1(1999年1月1日实施)和阶段2(2001年1月1日实施)。欧洲排放指令2002/88/EC是对97/68/EC的修改,并在2002年12月9号成为欧盟成员国的法律。2002/88/EC指令覆盖了18 kW以下的手持和非手持式汽油发动机,并且包含阶段1和阶段2。2002/88/EC指令在2004年8日开始正式实施。指令2004/26/EC在2004年4月21成为各欧盟国法律。此指令覆盖了19 kW~560 kW 的柴油发动机,并进一步增加了3个实施阶段。而且此指令也包含了有轨车,机车,内水陆船等。2010年3月31 日发布了2010/26/EU指令再次对97/68/EC进行了修订,主要增加了压燃式发动机的冷启动要求,修改了稳态测试工况点和瞬态测试程序,延长了某些手持式汽油机的排放达标期限。2011年1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又颁布了2011/88/EU指令,该指令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要求必须销售四阶段排放的产品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不断严格非道路动力机械排放标准。2013年,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2015年1月起,新增非道路动力机械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非道路动力机械,依法禁止在京销售和使用。 为了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针对移动源的污染物排放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北京市环保局通过三次座谈会与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制造单位的交流,希望各单位严格执行北京的相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法律法规,在京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产品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即京Ⅳ标准),并决定从本周起开始联合工商部门对在京销售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进行监督检查。

为了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同时进一步落实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环保法律法规,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希望行业相关企业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要求办理符合“京四”排放产品的备案手续,保证不达标产品不在北京地区销售。

北京市作为低排放区,已经引起行业企业的广泛关注。未来雄安新区建设,也会成为世界上工程机械环保要求最高区域,雄安新区建设将对四阶段排放的设备有大量的需求,实际上,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等都将会成为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市场。

非道路用工程机械第四阶段排放产品集中阅兵

BICES 2017展上,设立“排放非道路四阶段工程机械展览专区”,展示出符合“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及配套发动机;对符合北京地区排放标准和今后国家雄安新区等新兴市场建设所需技术和产品进行一次全面的交流、宣传和推广。

非道路用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特色展区参展企业有:卡特彼勒、徐工集团、中联重科、三一重工、柳工集团、安徽合力、国机重工、山东临工、山推股份、中国兵器、山河智能、詹阳动力、德工集团、力士德、青岛科泰、恒特重工、方圆集团、一汽锡柴、上柴股份和日立建机、维特根、久保田、康明斯、五十铃、上海日野、珀金斯、洋马、科勒等一大批知名整机企业和知名发动机品牌企业,均有非道路用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道路用工程机械国5排放和智能型产品展示。其主要目的是集中展示行业转型升级成果,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集中呈现,智能控制、节能控制、减排和环保、新型传动技术及产品在展会中亮点纷呈;突出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亮点,凸显未来工程机械向绿色环保和智能化方向发展,通过创新缔造工程机械企业和用户更加美好未来的理念。可以说是非道路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标准 产品的集中“大阅兵”!体现了我国致力于倡导“造福子孙后代 共建绿水蓝天”的坚定理念和不懈努力!

(关键字:挖掘机 工程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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