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本级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提质提速

2018-4-26 10:54:09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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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永无止境,民生工程更是如此。如何让公租房的申请更便民、受益更广泛。这也一直是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努力的目标与方向。近日,舟山市市本级公租房新政发布,再次放宽申请条件、缩短办理时间,首次将环卫、公交行业一线职工纳入保障范围。此次政策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一、低收入人群申请条件放宽

为更好解决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该市今年进一步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将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2万元调整为3.6万元。

二、新就业大学生及技能型职工申请调整

申请人学历调整。2017年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条件,将在今年调整为“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年龄及本地社会保险调整。今年新就业大学生将从40周岁以下调整为毕业未满10年,“正常参加舟山本地社会保险”调整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

三、外来务工者申请方式变更

新设量化积分情况。2018年申请人须按《关于印发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舟新新委(2017)年112号)规定,申请参加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2017年无居住证量化管理条件限制。

四、环卫、公交职工纳入公租房保障

对环卫、公交等市政公用行业、特定群体实行分类保障的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签订整体租赁协议,实行整体配租。今年市本级将推出部分房源,用于解决环卫、公交行业一线职工的住房保障需求。

五、进一步简化流程和申请资料

为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今年该市将明确减少受理资料,缩短审核时间,实现低收入人群从申请到获得保障资格最多30天,新就业大学生不超过40天。此次取消申请人自行提供的资料包括:批地建房证明、房产证明、劳动合同、财产证明。

(关键字: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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