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四年间与四大银行签署近4000亿融资协议

导读: 7月31日,宝钢与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在打造银企合作典范,大力拓展国际合作领域方面进入全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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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宝钢与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在打造银企合作典范,大力拓展国际合作领域方面进入全新阶段。2015年前,国家开发银行将为宝钢实施“走出去”战略新增200亿美元融资总量。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竹平、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用生等出席签字仪式,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学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郭濂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据悉,双方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国家开发银行将在2010年双方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约定的100亿美元融资总量基础上,自2011年至2015年期间,为宝钢钢铁主业发展及海外资源开发、钢材延伸加工、工程技术服务等业务的发展新增200亿美元的融资总量,支持宝钢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协助宝钢加快完成由区域性布局向全国性布局的转变,推动宝钢实现国际化布局上的突破,助力宝钢建设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宝钢也将积极推进与国家开发银行在各类贷款、理财、结算服务、企业债券承销、并购重组、投资银行等业务上的合作。

2009年以来,宝钢集团并购宁钢、重组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投资300亿元加快八钢钢铁产业发展、在黄骅港投资40亿元建设码头泊位、在海宝工业园内投资近50亿元延伸钢铁产业链、合资建设泰国无缝钢管项目、投资696.8亿开工建设湛江钢铁项目等得到了国内银行的金融支持。

2009年,宝钢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银企全面合作协议》,农行将为宝钢集团提供5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同年,宝钢获得建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共计15.5亿贷款,用于收购宁钢。2010年,宝钢集团与中国银行签署总额为80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2011年,中国建设银行与宝钢集团举行银企合作签约仪式,意向性给予772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支持。4年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这四家国内大型银企共计给予宝钢集团近40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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