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省间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完成5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8%,占省间交易电量的38.1%。其中,水电电量2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电量完成1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1%。通过开展省间清洁能源交易,减少标煤燃烧167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164万吨,减少烟尘排放17万吨,减少灰渣排放46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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