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经济形势下滑、煤炭价格暴跌影响,煤炭企业利润下滑已引起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市场动力煤价格严重超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31日,环渤海地区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626元/吨的综合平均价格,已比今年5月2日下降161元/吨、跌幅为20.5%。
煤价下跌已影响到煤企利润。今年前5个月,90家大型煤炭企业出现亏损,现金流也趋于紧张。到6月末,90家大型煤炭企业应收账款同比增长52.8%。
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救市”举措。近日,河南、陕西均决定,暂时减免部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煤炭主产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多地暂缓部分涉煤收费
受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年初以来,煤炭企业销售不畅,库存大增。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煤炭库存达3.8亿吨,较年初上升24.48%,继续刷新历史最高纪录。
一些地方政府开始为煤企减负。近日,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暂缓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自8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对省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暂缓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
与此同时,陕西省政府也决定,从8月起,暂时免收煤炭生产企业每吨15元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各市对涉煤企业的各项重复收费和无政策依据的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尽快公布取消,并增加发电企业电煤存量。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还明确表示,对通过高速公路运煤的车辆,8~9月份暂时执行减半收费;包西铁路复线陕西神木至关中段的铁路运煤,运费减半。不过,享受这项政策的车辆必须拉载省内生产的煤炭,须是整车运输,即运输车辆装载的煤炭重量应占该车核定重量80%以上。超限超载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陕西省煤炭运输厅负责人则表示,坚决杜绝恶意拖欠货款的现象。
在7月25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府也出台《扶持全市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规定除国家、自治区征收的费用外,鄂尔多斯市涉及煤炭生产企业的收费可暂缓征缴。
神火股份:或增净利3683万
据记者了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调节煤炭供求、平抑省内电煤价格。不过,征收标准由各地自定,并逐渐成为煤炭主产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在出台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同时,曾明确表示要彻底清理,但各地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据中国煤炭市场网监测,今年1~4月,河南省煤炭行业利润同比下降逾15%,这也是河南省相关部门暂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陕西省,7月份陕西电网统调火力发电企业日均进煤7.9万吨,日均接卸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电煤仅1.5万吨左右,当月合同兑现率仅为15%。
在河南省免收涉煤基金政策出台后,河南神火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按照公司2012年生产经营计划,8~10月份公司计划销售原煤14.50万吨、洗选煤154万吨,经测算,暂缓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将导致公司少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4910万元,增加净利润3683万元。
上述政策也对煤炭运销企业带来利好。陕西榆林神木县一家从事煤炭运销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在销售煤炭的同时,一般也代发煤炭物流,在运输过程中,除了燃料成本,途中各种收费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有时甚至会超过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