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船企规范名单或明年实施

2013-12-16 14:52:13来源:国际船舶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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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12月13日对上个月13日发布的《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条件》)进一步公布解读文件称,《规范条件》实施工作初步计划在2014年上半年全面展开。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实施准备工作,包括筹备建立审查专家库、编写有关宣贯培训材料、制定专家审查的有关工作细则、完善相关标准等。

工信部称,对符合技术标准、环保标准、节能标准、安全标准等规范条件的企业建立公告制度,为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支持提供依据,引导社会资源向符合条件的优势造船企业集中;对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政策,推动企业改进和完善生产条件。

《规范条件》显示,文件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其适用范围为境内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而钢质一般船舶(即除渔业船舶以外的各类钢质船舶)生产企业在数量上占国内现有船舶生产企业总数的85%以上,在产业规模上占到总量的95%以上。

工信部表示,通过《规范条件》的实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联合重组或转产转业,打造国际一流造船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造船业消化、转移、整合和淘汰一部分过剩产能。

中投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蔡建明对此表示,《规范条件》对我国船舶企业的资质、生产、技术、产品、人员、安全生产与节能环保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部分量化指标高于当前中小船企的现状,如钢材综合利用率、分段无余量制造率、分段上船台无余量搭载率等。

此外,《规范条件》在对船企生产经营资格要求中,对土地使用权加了“长期”的限定,规定生产用地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以避免企业大规模扩张发展的乱象。

《规范条件》提出,企业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应达到: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不高于0.20吨标准煤,钢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焊接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率达到65%以上,涂敷系数不高于2.2,分段无余量制造率不低于70%,分段上船台(进坞)无余量搭载率不低于80%,下水(出坞)前舾装(产品库 求购 供应)工程完整率不低于80%。

蔡建明还指出,随着《规范条件》的出台,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提升,中小船企将逐渐被淘汰出局,国内船舶制造业市场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升。

《规范条件》还提出,企业应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

蔡建明认为,《规范条件》的真正落实需要相关部门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切实实行,同时也要尽快出台规范企业名单,以让船舶企业更好的整改。

(关键字:工信部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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