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3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70号《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首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首钢总公司发行2,322,863,5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1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公告称,鉴于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将满六十日,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工作尚未完全实施完毕,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目前,作为本次重组完成后置入资产承载主体的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已注册完成;置出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股权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成;置入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股权变更,土地、房产过户,其他固定资产的交割等事项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本公司将继续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关键字:首钢 重组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