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部署开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
按照《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有关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1274号),选择黑龙江奋斗水库、安徽江巷水库、福建上白石水库、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贵州马岭水利枢纽等12个项目作为国家层面联系的试点,启动第一批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工作,将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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