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8月7日,集团宣钢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管理的通知》,这是继年初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管理办法》又一项举措,并在原有《举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举报范围由单一的隐患举报拓宽到"三违"现象和安全管理缺陷举报,并重申了公司的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信函地址,为公司实现本质安全提供了保障。
2015年以来,为了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年初宣钢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各种宣传载体和阵地的作用,加大隐患举报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设立和公开单位级的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信函地址,指派专人负责接收,方便职工及时举报;简化举报奖励申领程序,按照现场核实情况及时兑现奖励;做好隐患举报资料的留存和登记,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列入安全季度挂牌考核,并在公司早调会上通报批评。截止目前,共收到来自一线职工各类隐患举报234项,兑现奖励12000余元,举报隐患全部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完成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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