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现新一轮重污染天气 部分区域维持Ⅱ级应急响应

2016-12-14 13:58:48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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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域一继续维持Ⅱ级应急响应、区域二解除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廊坊、唐山、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环境气象中心会商,12月13日我省受冷空气影响,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全省空气质量自北向南逐步好转,16日开始扩散条件转差,预计16日-21日又将出现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继续维持Ⅱ级应急响应,廊坊、沧州、唐山市解除Ⅱ级应急响应,并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现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廊坊、沧州、唐山市于12月13日24:00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请于12月15日12:00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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