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对完成试点运营的试点城市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各试点城市在试点运营工作结束后,应对试点采集技术数据进行全面汇总整理和分析,尽快做好验收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上海、长治、西安、宝鸡、榆林等已完成试点运营工作的城市,请于2017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提出验收申请。
(关键字:甲醇 汽车 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