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企业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595万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473万吨。积极在有色金属、船舶制造、炼化、建材和电力等产能过剩行业开展去产能工作。”日前,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划定化解产能过剩时间表。他同时表示,2017年完成300户“僵尸企业”处置任务。
化解产能过剩是2017年重要改革任务,而央企是主力军。《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本届两会上获悉,国资委已经对下一步化解央企过剩产能进行了部署。将在涉及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严重的行业进行试点,建立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要求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企业,进行“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
化解产能过剩,多家央企也纷纷设定时间表。中国华能集团表示,2018年年底前,退出煤炭产能914万吨/年,处置僵尸企业16户、特困企业4户,“十三五”期间关停退役647万千瓦煤电机组。保利集团发布计划,坚决执行国家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关停无效矿井,尽快实现战略退出,将用三年时间完成39家“僵尸企业”的重组整合退出,确保亏损额减少50%以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将从源头坚决控制、减少无效和低效投资,从电源侧“去产能”,重点坚决落实煤电“取消一批、缓建一批、缓核一批”政策,推动能源主管部门将南方五省区“十三五”火电装机新增规模控制在4285万千瓦以下,从2020年,全网非化石能源电量占比不低于50%。武钢集团拟在已经淘汰完落后产能的基础上,主动退出炼铁产能319万吨、炼钢产能442万吨。
在不少代表、委员看来,未来判断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应在于是否实现了过剩产能的有效化解、过高杠杆的明显抑制、经营效益的持续改善以及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的显著提高,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味做大规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常振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6年,虽然钢铁行业和煤炭行业都超额完成了去产能的任务,但更多的是一些停产、半停产的无效产能,而今后的工作将指向正在生产中的一些企业,难度会加大,这些企业退出产能之后,遗留债务、职工安置等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可以说,今后供给侧改革在这方面将进入攻坚阶段。
“特别是要把握好去产能和去产量的关系,二者不能简单画等号。”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晓强表示,在肯定过去一年去产能成绩的同时,也应该认真总结经验。“比如2016年,我们退出的钢铁产能超过6500万吨,但是粗钢产量比上年增长了0.6%,市场供需比较平衡。而有关部门在指导煤炭去产能的时候,既提出了压减煤炭产能的任务,也提出了压减产量的任务,例如煤矿的生产天数为276天。”张晓强建议,应注意总结经验,第一,压减淘汰落后产能不能“一刀切”;第二,压减落后产能和产量的调整要科学规划,二者不能简单画等号。
全国政协委员、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钢铁计划去产能4500万吨,实际完成6500万吨,成果值得肯定。李毅中强调说,被关闭的企业必须彻底退出生产,把缸炉拆除,否则市场环境一旦变化,有的企业又“死灰复燃”。去产能必须由政府通过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干预,但是价格和产量应交由市场调节,不能因人为干预而导致大起大落。
全国政协委员刘志彪建议,实践中通过建立产能竞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具体来说,可以把落后产能分为三种:一是以落后技术和工艺装备为基础的生产能力;二是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的生产能力;三是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不达标、有安全隐患的生产能力。对前两类落后产能,就应该全部交给企业和市场调节,而不是用行政命令简单地让其死亡。而对第三种,政府应通过提高环保、能耗、质量、标准、安全等各种准入门槛来完成淘汰目标。加强规则意识,减少计划意识;加强选择意识,减少指令意识,这是良性产能治理的要件。
全国人大代表、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有喜,则将去产能的成效总结为“一石四鸟”,即用去产能这一块“石头”,击中了“煤价回升、效益提升、产能置换、安全生产”这四只“鸟”。他提出,去产能要同时做好减法和加法,通过去产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使产业由低端向高端迈进。
(关键字:央企 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