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EVS-GTR)宣贯会在北京召开。今年3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第174次会议上,由中国、美国、欧盟和日本共同牵头制定的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以下简称“全球技术法规”)经《1998年协定书》缔约方投票表决,获全票通过。这是中国第一个以主要牵头国身份参与完成的全球技术法规制定。
♦ 中国首次牵头主导完成全球技术法规制定
“这是中国全程主导、深度参与制定的首个全球电动汽车安全法规。全球技术法规的全票通过,是中国专家组自2012年以来为推动电动汽车安全法规全球协调付出辛勤努力的结果。”在宣贯会现场,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瞿国春说,“希望中国汽车行业能够进一步重视参与国际标准法规的工作。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作为WP.29中国工作委员会(C-WP.29)秘书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为全球技术法规的制定提供了专业支持。在宣贯会现场,中汽中心董事文宝忠表示,此次由中国首次牵头主导制定的全球技术法规的全票通过,是工信部的统筹协调、我国电动汽车事业蓬勃发展以及行业企业通力合作的结果。标准化是支撑、引领产业发展的基础,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是抢抓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机遇的战略选择;标准化也是与国际接轨、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球技术法规的全票通过,对中国汽车行业标准法规的发展而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我们在战略新兴领域标准化方面,在中国标准国际化方面,都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文宝忠说。
在宣贯会现场,欧洲汽车工业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戴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最大的国家,中国的加入提升了法规的可行性和公信力。“在全球技术法规的制定过程中,中国起到了新能源汽车大国应有的领导协调和研究支撑作用,特别是在负责的三个小组当中,提供了中国方案,顺利推动了该项工作。”他说。
♦ 中国有实力为全球电动汽车安全标准树标杆
戴麟所说的中国在全球技术法规制定过程中主要负责的三个小组的工作,分别指的是电动汽车整车安全(乘用车)、动力电池安全要求和电动商用车安全要求三个领域。
对此,参与这三方面安全标准制定的有关专家在宣贯会现场,分别就全球技术法规中涉及的电动汽车整车安全(乘用车)、动力电池安全要求和电动商用车安全要求标准制定过程的情况进行介绍和解读。“法规制定过程中,各国都拿来自己的法规和标准,大家在此基础上求同存异,形成新的全球技术法规,可以说,85%以上的标准各国都是相同的,我们集中讨论的就是这15%的不同。”中汽中心首席专家王芳说,“在针对动力电池安全要求的法规制定中,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为全球技术法规标准的最终制定,提供了充分的数据和依据支撑。”
参与电动商用车安全要求标准制定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廉玉波表示,关于全球的电动商用车安全标准,此前是空白。由于中国在电动商用车领域的推广和实践,以及诸多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在参与全球技术法规的制定过程中率先提出了很多想法和电动商用车相关安全标准的范本,弥补了全球电动商用车安全标准的空白,同时也树立了中国在全球电动汽车安全标准制定中的标杆形象。
对此,瞿国春表示,未来在电动汽车全球安全标准制定方面,中国要继续发挥引领和主导的作用。在行业内尽快贯彻实施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标准,除了必须遵循国家出台的强制性标准之外,包括行业标准、推荐性标准以及团体标准等对新能源汽车更高要求的相关标准也要在未来持续推行,确保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在标准制定和推行层面也保持全球领先。“过去,在传统能源汽车领域,我们更多的是把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拿来借鉴,现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我们是有机会也有实力在全球技术标准的制定中成为并跑者甚至有望成为领跑者。我们有充分的验证结果和数据做支撑。”瞿国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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