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唐山市重点行业2019年第二至第三季度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2-13 8:59:57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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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唐山市3-9月份空气质量排名靠后问题,结合本地气象条件,制定本方案,分两个阶段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第一阶段为3月1日至31日;第二个阶段为4月1日至9月31日。

(一)第一阶段错峰生产安排1、钢铁行业。在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的基础上,全市不承担供暖任务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50%,承担供暖任务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比例与高炉限产比例保持一致。

2、焦化行业。除涉及居民供热的焦炉外出焦时间全部延长至28小时。

3、水泥行业。(含粉磨站)除涉及居民供热、处置生活污泥的水泥窑外全部停产。

4、铸造行业。绩效评价等级为A类的不隈产,绩效评价等级为B类的限产50%,绩效评价等级为C类的全部停产。

5、平板玻璃行业。部分企业设计日熔化量限产20%。

6、其他行业。全市橡胶、独立轧钢、砖瓦窑、钢锹、独立石灰窑生产企业评价等级为A类的限产50%,评价等级为B类的全部停产。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按照最严格的减排措施执行。

(二)第二阶段错峰生产安排(4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近三年气象规律,全市划分两个区域,对上风向区域及市区进行错峰生产。具体减排措施如下:

1、区域划分区域一: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南区、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乐亭县、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区城二: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润区、遵化市、迁西县、玉田县、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2、错峰生产要求

(1) 钢铁行业4、8、9月份,区城二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限产50%;高炉限产比例延续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因秋冬季承担供暖任务需要延期执行的产能不列入错峰比例,高炉限产产能以扒炉停产时间计算。5、6、7月份,区域一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限产50%高炉限产比例延续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因秋冬季承担供暖任务需要延期执行的产能不列入错峰比例;高炉限产产能以扒炉停产时间计算。其中,曹妃甸区首钢京唐、文丰,乐亭县中厚板、德龙,丰南区纵横烧结机(竖炉)、高炉限产比例为20%;高炉限产方式可以采取休风、闷炉。

(2) 焦化行业,4、8、9月份,区域二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5、6、7月份,区城一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

(3) 各类企业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相关规定实施停限产,应急响应期间停限产天数(产能)不计入错峰生产任务指标。

(关键字:唐山市 错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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