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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总厂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工程2500万元、老区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1000万元、含锌尘泥转底炉脱锌工程1000万元……2010年,以能环部为核心的公司节能财政奖励(补助)申报团队根据国家节能减排优惠政策,成功争取国家节能财政奖励(补助)达5730万元。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国家已累计奖励马钢节能减排工作2.67亿元。在收获巨大经济收益的同时,马钢被国家授予“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试点示范企业”和“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等称号,2008年,股份公司还荣获我国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项——“中华宝钢环境奖”企业环境优秀奖。
“十一五”以来,马钢先后投入50多亿元,实施了一批节能减排工程。而国家为鼓励节能减排配套的财政资金支持相关政策,为致力于推进节能减排、实现科学发展的马钢提供了机遇。在公司大力支持下,能环部把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作为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成立国家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团队,从项目可研审核、申报书编制、资料评审、政府审核备案到节能量预审、终审,各成员分工负责和通力合作,形成严密、完整的申报体系。并通过定期召开申报工作推进会,查找问题,及时协调,推动工作有序进行。他们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开展节能减排相关优惠政策研究与学习,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为申报打好基础;重点围绕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以及相关节能减排技术,仔细梳理马钢符合政策要求的所有在建、备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切实做好项目选择;一事一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吸纳相关项目可研单位、建设单位的人员补充到申报小组,力争工作全面周密。
获得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名单后,该项目能否最终获得国家节能财政奖励(补助)以及奖励额度,项目的节能量预审和终审是关键。为做好项目节能量审核,在审核书下达之后,能环部针对具体项目,组织召开包括项目运行单位领导、专业人员以及现场操作人员的项目迎审准备会,按照审核要求逐一对照分头组织落实,其中特别重视节能量测算科学性与合理性以及相关证明资料的收集。在审核期间,相关人员全程陪同审核人员,现场提供资料、数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答疑,陪同现场调查。马钢申报成功的15项节能财政奖励(补助)项目均通过了国家的多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