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缺位部分被关停钢企仍在生产状态

导读: 今年4月,辽宁省根据国家九部委精神,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下称环保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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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辽宁省根据国家九部委精神,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下称环保专项行动)。按照行动要求,各地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强调各地要通过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然而就在此次行动进入排查和整治关键阶段时,辽宁省凌海市的群众举报称,他们那里多家本应关停的钢铁铸造企业仍在紧锣密鼓地生产,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污染企业分布多个乡镇

中国网结合举报信息,先后来到凌海市的双羊、新庄子、石山、安屯等七个乡镇,对多家高耗能企业进行了摸排和走访,除少数几家企业因资金问题被迫关停外,其余企业均处在生产状态。

为更进一步了解污染企业的真实情况,中国网选择了今年以来一直在夜间生产的两家钢铁企业进行了观察。这两家企业分别是:位于双羊镇的凌海宏大钢铁有限公司(下文称“宏大钢铁”)、位于新庄子镇的旭东铸造厂(下称 “旭东铸造”)。

8月2日晚7时,中国网注意到,“旭东铸造”开始生产。工人操作机器向高炉里加料,片刻后高炉上方腾起柱状烟尘,烟尘呈黑色向空中扩散。现场工人们告诉中国网,企业主要生产钢锭和钢坯。

晚8时,中国网又来到“宏大钢铁”,发现这里已经开始生产,生产车间外能清晰看到高炉运转,厂房上空同样聚集了大量的黑色烟尘,并向空中扩散。

据该企业安保人员透露,这家企业业主为福建籍,2009年设备不达标被叫停过一段时间,最近都是晚上生产,产品主要为钢锭。

监管部门疑似“以罚代管”

中国网将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凌海市环保、质监等部门进行了通报。

凌海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局局长吕强告诉记者,中国网通报的企业中,新庄子镇的旭东铸造厂、石山镇的顺峰拔丝厂均未办理环评手续,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擅自生产行为,这两家企业不能私自生产;而“宏大钢铁”办理了相关手续,在平日的巡查中没有发现其生产。

那么对于违禁生产的企业,环保局又是怎样处理的呢?

吕局长为记者提供了两份行政处罚卷宗并解释称:对于旭东铸造厂和顺峰拔丝厂的违法行为,该局分别在今年2月和5月,对两家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分别处以10000万元和5000元的罚款。他认为从环保局的职责范围内,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事实上,环保监管部门所能行使的职能并非像吕局长所说的那样单一和简单。

根据我国现行的环保法规,对于因违反环保法且被做出预告知听证的,3个月内没有要求进行听证的违法企业,环境监管部门应将其移送至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按照吕局长的说法,凌海环保局早在今年2月就已经对“旭东铸造”进行了行政处罚预告知,根据前文所述,该企业也未提出听证要求,凌海市环保局应该在今年5月,就应该将案件移送当地人民法院,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吕局长的解释是,根据规定这个案件确实超出了法定移送期限,但考虑到还有一批需要移送案件,所以想等到那批案件到达了法定期限后在一并移送。

本应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的环境违法案件,被凌海市环保局人为的搁浅了,那么同样具有监管责任的质监部门又是如何行使行政职能的呢?在凌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记者见到该局主管质量、稽查工作的李德元副局长。

对于中国网所反映的情况,李德元称,国家对钢铁制品进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无许可证是不能生产的。但“宏大钢铁”和“旭东铸造”所生产的是半成品也就是钢坯,因此不受许可证制度的约束,但这两家企业严格意义上讲是在打擦边球。

李副局长说,这两家企业锻造技术和工艺已经落后,所使用的高炉吨位数也达不到政策要求,应属整改或关停企业。但因为质监局没有关停权限,对于这两家企业至于为什么还在生产,质监局不能负主要责任。

李副局长还解释说,今年4月凌海市质监局以两家企业生产国家命令禁止地条钢为由,对两家企业分别处于20000元罚款。

叫停难剑指当地政府

其实,中国网在对上述部门采访过程中,各部门均不约而同的持有同一种观点:当地政府统筹监管领导意识不强,致使各部门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单一执法又会遇到监管盲点。各部门认为,这才是凌海钢企叫停难的主要原因。

环保局环境监察局吕强指出,如果政府能组织电力、质监、公安或发改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企业重点打击彻底关停就不会出现环保执法难问题。

质监局李德元副局长告诉中国网,早在2008年3月,质监局就以函告的形式,向凌海市政府请示,希望凌海市能够根据国家七部委的精神,进一步取缔辖区内违法生产企业,并指出因为取缔工作复杂艰巨,建议市政府统一协调指挥,联合工商、环保、国土、电力、公安、发改局等部门统一行动。但这个请示一直没有得到政府方面的回复。

李德元透露,08年至今,他们每年都会函告市政府一次,但每次市政府都没有具体的指示精神。

那么对于各部门在执法中所暴露的问题,凌海市政府会持怎样的态度?凌海市钢铁企业存在的污染以及违禁生产难以被叫停,和政府缺乏统一有效的集中整治有无关联?环保专项行动中,凌海市政府究竟有没有做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工作?

经多方了解,凌海市赵志强副市长主抓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但遗憾是,经过两天的等待,凌海市政府办以“赵副市长联系不上”、“他本人出差在外地”为由回绝了中国网的采访。

编后语

执法难背后的“怪圈”

事实上,在凌海当地,如同“宏大钢铁”、“旭东铸造”等企业似乎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企业成立时间比较早、耗能高、用电量大,建成之初被视为乡镇政府的重点招商企业、每年足额完成利税上缴。

为此,凌海市供电部门一位中层领导认为,和中东部省份相比,辽宁并不是用电紧缺的省份,作为用电企业是希望一些诸如钢铁企业的用电大户入住当地的。但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凌海市目前有望成为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考核指标离不开GDP增长点,而促使增长点的提高,不靠工业拉动是不可能的,倘若因为环境问题关停了这些企业,在政府那里是行不通的。

政府牵头联合执法,应该说是制止和解决环境违法最为有效的执法手段之一,然而在凌海市当地,本应发挥监管职能的环保部门,将执法权限仅仅下放至行政处罚的初级阶段,就再也不闻不问了;质监部门虽然多次敦促政府统一部门、合力执法,但也没有将本部门职责落实始终。由此可见,环保工作执法难的背后,首先必须破解由政绩与地方经济发展共同构筑的“怪圈”,毕竟它所圈住的不仅仅是执法者本应坚挺的利剑,更圈住了公众对职能部门的信任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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