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26条新政帮扶中小微企业

导读: 宁波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若干意见》(简称“26条新政”),从清费减税、扩大投资、调整结构、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企业政策上的支持。
关键字: 宁波 新政 中小微企业

宁波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若干意见》(简称“26条新政”),从清费减税、扩大投资、调整结构、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企业政策上的支持。其中,有4条涉及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并安排3亿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小微企业获税费减免

宁波7月16日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今年上半年宁波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宁波市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007亿元,同比增长1.5%,但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工业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分别为376亿元、170亿元,分别同比下降25.1%和39.1%。

宁波工业经济曾经在浙江省名列前茅。但今年上半年,浙江省98个县(市)区中,宁波市所属各县(市)区工业增加值增速指标明显落后。宁波14个县(市)区、开发区中,9个区累计产值同比下滑,仅5个县市区保持增长。宁波高新区,工业增加值下跌近30%。

为给企业减负,宁波市政府出台扶持企业“26条新政”,其中市级财政从2012年起的3年内,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除了扶持小微企业之外,宁波还减少企业税收。“26条新政”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上部分的地方税收贡献,可部分或全部奖励给企业用于转型升级;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半年宁波经济的重要现状是两头不力,即大型企业增长不力,小微企业举步维艰。”甬商发展研究会秘书长曹云认为,宁波经济主动力应是中型企业,大企业在经济形势好时是拉动力,小微企业需要培育。因此,今后要更重视对中型企业的服务和资源配置,这样宁波经济发展才更稳健。

宁波一位官员预计,今年三季度,宁波工业经济指标将逐步回升,但要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长9%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专家建议扩大“三减”范围

宁波市政府安排1.3亿元重点技改专项资金,用于高成长企业技改专项、“产业链技改”专项、工业设计产业化专项、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技改专项、“低产田改造”专项等重点技改专项补助。

“26条新政”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培育期间正常成长的企业,其实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额比上年环比增长20%以上部分全额给予奖励,提前培育成功的企业可继续享受此政策3年。

此外,宁波市政府还安排4000万元科技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安排3000万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并在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推动科技创新创业。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林克宇认为,虽然受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壁垒加剧等因素影响,但更深层的原因是宁波产业结构特性,以及宁波市和各县(市)区前几年发展现代工业的力度和方式弱化,导致工业投资低迷不振。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接受中国证券报(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税收和行政收费,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建议浙江省其他市也应出台减负措施,为企业“减费、减税、减息”。

 

(责任编辑: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