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表称,按照《船舶行业规范条件》,根据企业申报,经省级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初审,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中国船级社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网上公示和审核等程序,现将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去年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发布公告,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示名单(第二批),共包括9家公司,而这一次再公告,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二批),共包括增加1家的10家公司。
增加的1家公司是,上一次在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中,后来被除名的江苏省地区江苏东方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总的来说,包括第一、二批名单在内,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总共60家公司,即辽宁省1家(第一批1、第二批0),江苏省14家(12、2),浙江省8家(7、1),福建省2家(2、0),江西省2家(2、0),山东省4家(4、0),广东省1家(0、1)以及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12家(10、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7家(5、2),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5家(4、1),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2家(2、0),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1家(0、1)。
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如下;
江苏省2家,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江苏东方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浙江省1家,台州枫叶船业有限公司;广东省1家,广东粤新海洋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旗下2家,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中船西江造船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旗下2家,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还有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旗下1家,舟山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旗下1家,中航威海船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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