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代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偿还部分债务,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朵力公司”)愿意以实物方式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18653853.5元。本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接受关联子公司——朵力公司以实物方式提供的财务资助人民币118653853.5元。
据统计,2015年度本公司已经接受财务资助(含本次)累计额为人民币15.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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