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大环境下行,顺德力促招商引资突围出新招。日前,《顺德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上报稿)》(以下简称《办法》)发布,为吸引更多符合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优质投资项目落户,顺德将出台优质工业项目用地优惠、投资配套扶持、产业引导基金、贷款贴息、租金补贴、利用外资奖励等21条新举措。其中针对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顺德计划设立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引导其做大做强。
重大优质项目最高可获5年投资配套扶持
本次发布的扶持方式包括给予优质工业项目用地优惠、投资配套扶持、产业引导基金、贷款贴息、租金补贴、利用外资奖励等。扶持对象为在顺德注册成立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
其中,对于工业用地出让性质的投资项目,项目引进之前需经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按照《顺德区工业投资项目评估预审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版)》进行项目评估打分,得分达到60分或以上的项目方可供地。得分在75分以上的,以75分为基础,每超过1分,地块出让评分价可在地块基准地价基础上下降2%,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出让价格。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开交易起拍价将由区地价核估组(集体土地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根据中介评估机构评估价、基准地价、联审小组评分价、委托人委托价以及政府产业政策等综合确定。
“对于涉及土地出让的优质重大投资项目,我们还将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项目投资配套扶持。”顺德区经济与科技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5亿元人民币或以上(其中先进装备制造项目为2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或符合《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新业态的项目也成为投资配套扶持的重点对象。
《办法》还规定,配套扶持资金从项目投产当年的下一个年度起按年度进行支付。前3年累计获得的投资配套扶持资金不得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对于前三年累计获得的扶持资金能达到扶持标准上限的优质项目,可按前3年标准减半继续给予两年的资金扶持,但每年扶持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项目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
单个项目利用外资最高奖励300万元
除了明确重大项目的投资配套扶持标准和年限外,本次发布的《办法》的一大创新亮点就是设立顺德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据悉,该基金主要投向顺德引进的先进装备制造类重点项目,同时对符合产业链招商政策的优质项目予以重点倾斜。通过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对重点招商项目以阶段性持有股权、适时退出获得合理回报的方式,实现财政资金良性循环和保值增值。
顺德区经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产业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并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参股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7年;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基金对企业的投资期限到期后,按双方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实施退出。
基金在实施股权投资时,应与被投资企业明确投资成本、股权占比、投资期限、年度利息、退出条件、退出方式等,并获得相应的董事、监事等席位。原则上被投资企业每个投资年度应按项目相应股权投资额的2.5%定期支付资金年度利息。基金还将委托专业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此外,《办法》对外商投资也有明确投资鼓励,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新设立或增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其认缴注册资金外方实到资金的5‰给予利用外资奖励。单个项目的最高利用外资奖励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关键字:扶持 先进装备制造业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