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营改增改革目标初步实现
王军介绍,截至
“营改增是继1994年中国建立增值税制度、2009年推进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之后,中国增值税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王军表示,2012年起,我们先分地区、后分行业连续四年逐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进展顺利,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已由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税制转换运行平稳。这意味着营业税在中国已不复存在,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已初步实现改革目标。
王军介绍,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平稳,几年来税务部门一直在不断提升自身的征管能力。比如,我们开发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时自动采集、存储、分析、比对每一张发票最小颗粒度的信息,既较好地缓解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又较好地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既能有效防范和查处利用发票偷骗税行为,又可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
王军透露,从
“自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宣布
王军表示,目前,税务部门正在为
“在所有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之所以还叫‘试点’,是因为中国的增值税制度还将作进一步完善。”王军透露,明年起,将积极推进增值税立法等准备工作,从而形成国内完善、国际先进的中国增值税制度,为国际同行推进增值税改革和其他税制改革提供借鉴及更多经验。
王军强调,中国增值税制度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并取得积极成效,在于中国政府较好地把握了税制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使税制改革的步伐与当期经济发展阶段的需求高度契合。中国税务部门在具体操作中着力把制度变革与征管改革、服务优化、技术升级、人才支撑等相互聚合起来,把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相互融合起来,促进产生联动效应,既确保平稳推进税制改革,又不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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