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等9家辽宁国企参与混改试点

2016-8-26 11:08:35来源:证券时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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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官网上发布了一则公告---《辽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战略投资者股权转让公告》,公告指出:“为引入战略投资者,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省政府决定向省内外战略投资者首批出售本钢集团、华晨集团、交投集团、水资源集团、辽宁能源集团、辽渔集团、抚矿集团、沈煤集团和铁法能源等9户企业股权。”

据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了解,这9户试点企业当中,有5户旗下直接拥有A股上市公司,或持有A股上市公司的股份,涉及本钢板材、申华控股、金杯汽车、渤海轮渡、华能国际和金山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

9家企业成为试点

据悉,本钢集团、华晨集团等这9户企业,技术实力雄厚、产业链条完整,具有强大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是投资兴业的最佳选择。”

不过,公告中对于各户企业究竟对外转让多少股份,转让价格是是多少等具体细节并没有明确的说明。“这些企业都是要出售部分股权,现在只是在寻找意向买家,至于最终会引入多少家战略投资者,转让出多少股份,变现多少资金,现在都不确定。日后,我们会就此事召开专门的记者招待会,做出具体说明。”8月25日,辽宁省相关政府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

另外,记者注意到,9户试点企业当中,沈煤集团、铁法能源、抚矿集团的主营业务当中都包括煤炭产业,占全部9户试点企业的三分之一。而辽宁省发改委于日前公布的《辽宁省关于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分解及时间进度安排公告》中,铁法能源和沈煤集团的化解过剩产能目标分别是180万吨、90万吨。

“钢铁、煤炭面临严重的去库存压力,这两大行业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行业。正因为如此,辽宁省才会拿出1家钢铁企业、3家主营业务中包含煤炭产业的公司进行试点。”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肇勇表示,为具有国资背景的的钢铁和煤炭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国有资本从相对落后的产业过度到高端的产业,增强国有资本的盈利能力、提高国有资本的利用效率。

涉及多家A股公司

据证券时报莲花财经记者了解,辽宁省政府决定向省内外战略投资者首批出售本钢集团、华晨集团等9户企业股权,还将涉及到多家A股上市公司。

例如,本钢集团是上市公司本钢板材的控股股东,本钢板材2016年半年报显示,本钢集团持有本钢板材的股份数量为24.45亿股,占本钢板材总股本的77.97%。

华晨集团是申华控股的第一大股东,申华控股的2016年一季的显示,华晨集团持有2.49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80%;另外,华晨集团还是金杯汽车的实际控制人。

沈煤集团是红阳能源的第一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38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57%。

辽渔集团持有渤海轮渡1.78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05%,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辽宁能源集团则是持有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华能国际的2016年半年报显示,辽宁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在前十大股东名单中排名第七位;金山股份的2016年一季报显示,辽宁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另外,辽宁能源集团还持有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18.510,-0.11,-0.59%)两家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截至2016年5月31日,持股数量分别为579.29万股和56.80万股。

有分析人士认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控人进行国企混改之后,将会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有望得到提升。另外,在混合所有制下,由于控股股东、实控人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激励机制均发生了变化,也将对旗下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正面影响推动公司的发展,从而提升业绩。

但是需要指出是,这种改革的积极作用可能要在几年之后才会在上市公司的经营当中有所体现。就短期而言,更多是为二级市场提供一个炒作的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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