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消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改革,目前正在全国多个地区加速探索。
尽管农村宅基地管理历来就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但是,经过长时间的试点和探索,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准备全面推开这项改革了。成都市日前发布了两项方案,决定在明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户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2020年底前要形成改革成果。
此外,福建省晋江市大埔村探索了宅基地有偿退出、置换机制,村委会规划专门用地作为村民住宅小区,集中建设住房,村委会和村民签订协议,村民将现有宅基地和房屋退出,用于置换住宅小区的新房,不愿意置换的,可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领取补偿款。
一直以来,宅基地退出后土地该如何更好地实现集约化利用都是市场的主要关注点之一。在四川省成都市的部分地区,政府允许市场主体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理,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利用,发展农村经济。
有专家分析表示,目前宅基地退出的试点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法律和制度障碍。由于当前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同时对农村宅基地实行严格管理,因此,尽管各地区在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中取得了成效,但是难以实现大的突破与创新。受政策法规的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有偿流转成了缺少法律支撑的空架子,市场机制也难以进入农村宅基地退出系统中,政府主导下的宅基地退出机制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此外,增减挂钩使得试点规模受限、操作困难,资金链条薄弱导致补偿资金来源不稳定,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农户该如何与政府实现“双赢”等,都是未来宅基地退出政策要研究的重点。
还有专家建议,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要重视宅基地退出政策之间的衔接与组合。当前我国宅基地退出机制存在着权属不明确、补偿标准不合理、政策配套不完善、指标回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此,要建立宅基地退出引导机制,完善农村土地储备机制,保障宅基地退出指标科学可用,构建合理的农村宅基地退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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