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钢集团公司印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创建、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安全操作规程编制。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创建方面,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创建遵循“策划、实施、检查、改进”模式,依据国家已颁布的行业或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等标准及政府要求,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程序为制定工作计划→依据计划开展自评→查找不符合项→制定控制措施或组织整改→形成自评报告→向评审组织单位申请外部评审。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复评取得国家颁发的等级证书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上报备案。
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建设方面,成员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验收标准》,按照“三标”要求,即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标准化实施细则。一是管理标准化。建立健全以班组长为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设施管理台账、安全记录等,记录要清楚、内容齐全、保存完好。二是操作标准化。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标准)并严格遵守,做到人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无违章行为。三是现场标准化。做到班组工作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工具、车辆等无隐患,严禁设备带病作业。班组应实行安全互保、联保。互保双方要确保互保人员的安全健康,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监督、互相保证。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对每个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验收,验收记录要保存一年。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标准)管理方面,主要内容应涵盖: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作业过程所使用的工器具、防护器具、检测仪器种类及使用要求,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操作要求,作业过程中必须禁止的行为,所涉及的温度、压力、浓度等有关运行参数控制标准,作业人员所处的位置和作业规范动作,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法等。
违规责任方面,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对未督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承担管理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未按照管理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对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管理规定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承担直接责任;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标准)制定的不全面、缺乏可操作性或落实不到位承担直接责任;对未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导致重大失职现象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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