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钢股份顺利通过辽宁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委组织的二级保密资格认定现场审查。
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相应保密资格。在为期一天的现场审查中,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与相关人员谈话、查阅工作档案、查看保密防护措施和保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保密技术检测及组织涉密人员保密基础知识考试等方式,从6个方面243个子项,全面了解和详细审查了鞍钢股份保密工作情况。
审查组认为,鞍钢股份保密组织机构健全,保密制度完善,构建了保密管理体系,实现了保密管理与单位日常管理相融合。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及有关规定,审查组同意报辽宁省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批准鞍钢股份为二级保密资格单位。
据悉,获批后,鞍钢股份将正式列入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获得承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的“资格证”,进一步拓宽军工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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