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税税率分界线引争议

导读: 按照上海房产税试点方案,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28426元(去年上海新建住宅均价14213元的2倍)的应税房屋面积,将按0.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单价超过28426元的,税率为0.6%,但这个划线标准引起一些专家的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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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房产税试点方案,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28426元(去年上海新建住宅均价14213元的2倍)的应税房屋面积,将按0.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单价超过28426元的,税率为0.6%,但这个划线标准引起一些专家的不同意见。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房产税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以上则适用税率暂定为0.6%。

而2月18日上海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全市平均销售价格为14213元/平方米,而剔除经济适用住房和动迁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后的市场化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则为20995元/平方米。

23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咨询了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方告知,动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并不在征税范围内,即便是面积超过,也不会征收房产税。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告诉记者,若应税住宅不包含上述两类房,则以20995元的2倍也即41990元为分界线更合理些。

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则对记者表示,以28426元为分界线体现了从严调控市场的原则,也说明,从长远来看,动迁配套房也是要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所以要把动迁配套房的均价算进去。

2010年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被动迁居民家庭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3年的动迁安置房可以转让、出租。

“动迁配套房3年之后就可以转手交易,就变成商品房了。但第一次分给个人的时候,应该是政府补偿,所以先不征税和限购。”薛建雄说。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也表示,如果承诺保障房不征收房产税的话,应该按照20995元的均价来确立税率分界线。“当然这也可能说明保障房的豁免是有争议的,暂时的,可能将来要纳入征税。”

陈杰说,动拆迁配套房可能会是一套换几套,或者是以小换大,超过人均60平方米房产税起征点的可能性很大,但不可能同房不同税,一直搞双轨制,未来存量房和增量房也是要并轨的。

据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中心统计显示,1月28日房产税政策实施以后,全市新建商品房房源成交量下降较多,其中单价在28426元/平米以上的新建商品房房源在1月28日至2月22日共27天内累计成交套数仅为198套,较1月前27天成交套数下降了近85.1%。

另据统计,房产税政策出台后有78个新建楼盘项目的房源成交,其均价在28426元/平米以上,而1月份前27天则有高达178个项目。1月28日至2月22日累计单价在28426元/平米以下的新建商品房成交套数为1454套,较1月前27天成交套数下降了近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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