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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江西省省长吴新雄与11个设区市市长签订“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正式下达这个省今年总量达46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
据江西省住建厅介绍,46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中,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4万户,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各类棚户区32万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分别为6.5万套,5.06万套、1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9,4万户,国有工矿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2.04万户,国有林区、垦区危旧房改造8万户。
近年来,江西省把“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现了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截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有64万余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政策,其中29万户享受了廉租住房政策,9.49万户享受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0.82万户享受了公共租赁住房政策,24.8万户享受了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
同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仅2010年,中央下达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1.6亿元,省政府下达保障性住房专项用地指标5847万亩,下达配套资金19.3亿元,各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达到42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