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五部门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效能监察

导读: 记者今天从江苏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督促各地保质保量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江苏将对各地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效能监察。效能监察从6月份起全面展开,将于2012年1月中旬形成专题效能监察报告。
关键字: 江苏 保障性 安居工程

记者今天从江苏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督促各地保质保量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江苏将对各地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展效能监察。效能监察从6月份起全面展开,将于2012年1月中旬形成专题效能监察报告。

据了解,今年江苏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15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完成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0万户、1000万平方米。

江苏省监察厅等五部门将部署各地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效能监察。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有效控制成本,促进提高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比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率和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设施完善率;促进提高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率,保证分配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国土部门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土地供应及时到位,落实到具体地块。

财政部门负责对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的足额提取,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需求。统计部门负责社会满意度调查。

各级监察机关负责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协调各部门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开展绩效评估,实施行政问责,推动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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