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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保障司副司长冯俊今日表示,有关保障房骗租骗购处罚的法律制度正在建设当中。
冯俊说,住房保障退出问题比较复杂,如果说另外有房子住,那你就得退出来。还有一个问题,有些情况下退出确实是比较难处理的事,比如说低收入家庭收入提高了,原来住廉租房,提高一百块、两百块,那也不足以在市场上租房子、买房子。所以我们现在的退出机制是这样的,如果是租赁性的,动员你退出来,让符合条件的人住进来;但是如果没有其他房子住也不能把他赶马路上去,那就把租金提高。
公租房本身有一个投入产出,提高租金对承租人来说也有一个约束。你有更多钱了,那就可以到市场上去租或者买。对于骗租骗购的处罚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比如深圳,它立法规定还是比较重的,甚至15年不准再申请,罚款也罚的比较重。处罚这件事情还得通过立法来解决,不能通过一般的文件,所以法律制度建设也在进行当中,真希望快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