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发布《对假冒品牌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严正声明》的说明

2010-10-11 10:34:07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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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不锈)就近期发现市场上个别贸易商假冒太钢不锈品牌,伪造产品销售合同、产品质量证明书,以低劣产品冒充太钢不锈不锈钢产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发布严正声明,提醒广大用户正确购买太钢不锈产品。

近日,韩国某钢业公司致电太钢不锈公司:该公司2010年5月从天津某钢管销售有限公司购买100吨304不锈钢,这家公司提供了太钢的材质书并表示该批货物为太钢货物并符合相关标准。此批货物2010年6月到达韩国后,经检查发现厚度与合同约定的要求严重不符,而且此批货物销售后,客户对产品品质提出异议,经韩国化学实验研究所检查,最终检测的结果为镍含量只有0.8%,连200系不锈钢的标准都没有达到。

据太钢不锈营销部有关领导表示:“据我们调查,这些不锈钢根本就不是太钢不锈生产的,太钢不锈从维护产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利益出发,自始至终坚决不生产200系产品。这是不合标的200系列假冒300系不锈钢销售的一个典型案例,属于商业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用户利益,破坏了不锈钢市场秩序,同时给我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为此,太钢不锈特发布了相关声明:1、我公司产品采取本部直销和所属经销公司、长期协议经销商分销的渠道进行销售。所有承担我公司产品分销的长期协议经销商,均持有我公司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我公司网站公布。广大用户可通过上述销售渠道采购我公司的不锈钢产品,采购时,可要求对方提供资质证明并与我公司网站核对。2、广大用户在采购我公司产品时,可要求对方提供完整的产品原始文书,敬请注意辨别真伪,提高对非法经营活动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若遇疑问,敬请致电我公司。客服电话:8008061998  4006531998。3、对任何假冒我公司品牌,伪造我公司产品销售合同、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标签等相关文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将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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