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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会谈情况的人士透露,欧洲央行(European Central Bank)的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主张让受损最严重的西班牙储蓄银行的优先债券持有人承担损失,但欧元区的财政部长们暂时拒绝了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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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区财长们此次拒绝欧洲央行的这一建议,主要是由于担心金融市场可能会对此作出负面反应。一份有关向西班牙银行系统提供1,000亿欧元(合1,225亿美元)资金的救助协议草案显示,该协议要求西班牙政府只能强制受救助银行的股东和非优先债券持有人承担损失,而并未提及在债务清偿顺序中处于更高等级的债权人。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的发言人表示,优先债券持有人显然不会分担损失。
欧元区财长们的决定印证了欧元区处理银行业问题的模式:即便发发生最严重的破产,优先债券持有人也不会承担损失。但欧洲央行立场的转变或许表明,随着欧元区对处理本地区银行破产的方式进行彻底变革,该行对于优先债券持有人是否承担损失的态度正在发生转变。
三位了解会谈情况的人士称,在
这就是说,如果一家银行只是被缩减规模,这家银行的优先债权人仍是安全的;截至目前,缩减银行规模是欧元区各国政府在处理受困银行时最常用的手段。在西班牙,任何情况下,较大型银行在进行重组后预计都将继续经营,而不会受到影响。
欧洲央行的发言人对于
这位发言人称,银行问题的解决程序应由当事国政府来决定,欧洲央行只是提供建议,这些建议的目的是确保优先债券持有人获得的待遇符合欧盟(European Union)的规定。
要求债券持有人承担损失能减少需要向处于困境的银行注入的纳税人资金数额。一名欧元区官员表示,欧洲央行自2010年以来转变观点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避免使更多公共资金面临风险。其他原因可能包括,目前存在一项救助西班牙银行业的框架计划,而当时爱尔兰则没有;爱尔兰政府为大部分银行债务提供担保,西班牙政府则没有这么做。
但两位人士表示,欧元区财长们决定不让享受较多特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爱尔兰的前车之鉴。爱尔兰政府已向一些问题银行注入了超过600亿欧元资金,相当于该国每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约40%,这迫使该国2010年向其他欧洲国家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申请675亿欧元援助。
要求西班牙优先债权人承担损失将在爱尔兰引发更多问题,纳税人将质疑欧盟为何强迫他们拿出资金偿还给优先债权人。
欧元区领导人们在上月一次峰会上达成的一项计划,可能增加优先债权人承担损失方面受到的压力。根据该计划,欧元区救助基金不久将获准直接向问题银行注入资金,而不是向目前需要将资金先提供给所在国政府,再由后者进行救助。这将使欧洲纳税人资金直接用于救助其他国家的银行。来自德国等东欧富裕国家的官员已表示,欧洲共同承担银行救助责任可行,但前提是救助不会产生大规模损失,而这意味着私人投资者将被迫承受更重负担。
实际上,欧盟在如何应对银行倒闭方面的规定较为模糊,缺乏关闭或重组问题银行的统一性法律框架。政府救助银行方面相关规定对一国政府可向一家银行注入的纳税人资金数额进行了限制,以避免出现不公平状况。
与此同时,常规破产程序不适用于那些与整个金融系统存在紧密联系的银行,此类银行一旦出现债务违约,可能轻易引发人们对其他银行的担忧。常规破产程序中资产的清理和出售也需要花费很多时间,而银行如果面临倒闭威胁通常需要快速处置。
欧洲政策研究中心(Centre for European Policy Studies)首席执行长Karel Lannoo表示,欧洲有破产方面的常规性公司法规,但没有特别针对银行的法律。
目前欧盟正试图改变这一状况,6月份时提出了一项应对银行倒闭的新法律框架。对西班牙的救助也将参考这一框架。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当一家银行需要被所在国政府进行资本重组时,新规定将要求相关政府迫使所有债权人承担损失(即银行进行自救),例如将债务转换为股权。
欧盟官员们表示,如果上述新规定此前就存在,那么近几年对银行所进行的救助中大多数原本都不必动用纳税人资金。不过,自救提议还未获得欧盟各国政府批准,而且即使获批也要到2018年才会生效。这对于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就要进行银行业资本重组的西班牙来说显然是远水难解近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