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官员在本周一投票赞成一项立法草案,即:在未来的银行救助中,对小型储户提供保护,避免其承担亏损,但那些储蓄资金在10万欧元以上的储户将受到损害。
欧盟议会的经济委员会投票表决的这一救助项目将很快就位,并在2016年起实施,但股东和债权人将会在未来银行救助中首先承担损失。不仅如此,该委员会还强调,纳税人的资金应该被用作最后贷款人,且仅仅只能在有必要避免对金融稳定产生负面效应或者保护公众的利益时才能动用。这项草案之前,塞浦路斯在今年早些时候的救助协议就备受市场争议,大型的储户在救助中受到了影响。
按照计划,这项草案有待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欧盟议会批准才能成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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