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不锈钢企业遭遇政府变脸

2015-9-16 10:15:49来源:转载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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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政府官员把我们招过来时视若上宾,如今突然变脸说拆就拆,我们苦苦经营七、八年的企业一天之间变成废墟。

诸多当初招商而来的厂商们心里都不是滋味

景宁畲族自治县隶属于浙江丽水市,与温州的泰顺县、文成县接壤。2007年,为响应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山海协作工程”倡议,即沿海发达地区帮扶深山贫困地区,温州市一批钢管制造企业被政府官员招商分别入驻景宁县东坑镇、梧桐乡、澄照乡,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带来勃勃生机。

“刚到景宁建厂时,当地政府就承诺先上车后买票,土地使用证保证两年内给我们办下来,与村委会或村民的租地事项也都是政府帮办的,我们只是出租金而已,但土地使用手续至今都没办”,这些温州商户告诉记者,做梦都没想到八年后的今天,政府官员的脸说变就变,说我们是违法建筑,在今年春节期间强拆了20多家企业。

2015年7月,9家被拆企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们认为,政府在拆除过程中程序违法,即便违法占地也是政府一手造成的,政府也需承担主要责任。

荣誉匾牌挂满墙,拆你仍然没商量

景宁正一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一钢业)位于东坑镇东坑村山脚下,占地约20亩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车间已经被拆的七零八落,只剩下钢梁骨架站立在那里。为了阻止政府拆除人员再度进场强拆,企业董事长方建路安排人在门口堵了一辆大货车,院内养了两只藏獒,墙壁上赫然写着“如强拆请出示合法手续,擅自进入厂区有藏獒后果自负”。

在外墙显眼位置,还有很多手写的大字标语和白布黑字的条幅:“昔日招商引资帮扶建,今朝赶尽杀绝强拆除”“企业山海协作来投资,政府过河拆桥—诚信何在?” “本企业请政府不要违法执法,给企业一活路”。

而走进公司办公室,却看到迎面墙上挂满了由丽水市政府、景宁县委、县政府颁发的荣誉牌匾。

   

注:图片转自中国法制网

2008年度“明星企业”

2008年度“创业新星”

2009年度“创业新星”

2009年度“企业跨越奖”

2009年度“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2012年度“创业新星”

还有其它由各职能部门颁发的“A级重合同守信誉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等牌匾,不一而足。

而其它几家钢管企业,基本都已拆平,机器设备和部分原材料、半成品被压在废墟之下,他们也都曾获得过政府颁发的代表各种荣誉的牌匾。

“我们是被招商引资来的,这些牌匾说明政府是认可的,怎么也想不到政府会变脸这么快,这么决绝”。一家企业的投资人对记者这样说。

据了解,景宁县本次共拆除了29家不锈钢管和阀门制造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酸性废水、废气。政府一位官员告诉记者,由于企业规模小,产能落后,环保设施投入不足,偷排漏排情况时有发生,实际上把这些企业引进来的第三年就后悔了,所以才拖着不给他们办土地使用手续,原来招商引资、GDP增长是政府工作重点,这两年转变为打造绿水青山,倡导生态发展,这些企业又变成整治对象。

2015年2月3日,浙江卫视对东坑区块一家不锈钢企业污水违排情况予以曝光,于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县委、县政府便抓住这一“契机”,几天内突击拆除了这些不锈钢和阀门企业。

招商与拆商,政府的政绩、法律观

这些企业所占土地,多是山脚下平整出来的土地,政府当时均以租代征的形式安置企业,让他们与村委会甚至村民直接签订的租赁协议,无论是租赁合同上还是办理营业执照手续时,多处可见到乡镇政府和招商局加盖的印章,可见,当时政府不仅扮演了见证人的角色,更是担保人,为的是让招商来的企业放心入驻。

“我们被招过来,人生地不熟,全赖当地政府的帮扶,尤其企业占地,更是官员们一手包办,并答应两年内办好土地使用证,这也是我们来投资的先决条件”,被拆企业主反映到,其实违法占地在我们建厂那一刻已经形成。

虽然企业被拆,但回忆起当初被招商时的待遇,温州商户们还一脸甜蜜:“景宁县政府县长钟昌明、常务副县长郭海光,以及景宁县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在温州王朝大酒店组织召开的招商引资大会,投资者很有面子的坐上主席台,胸带大红花,来到景宁后处处提供方便,待若上宾,也享受了减免税等优惠政策”;“我们这些企业的入驻,确实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生机,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每年完成生产总值约六亿元左右。”

“个别企业偷排漏排被浙江卫视曝光的事我们也听说了,但谁出了问题就整治谁,不应当殃及整个行业”,大多数企业都严格执行环保部门的规定,该整改的整改,排污费都交到了2015年12月,一路发展很好,就在去年下半年,有的企业还投资几百万元新上了设备,准备扩大生产。

提前没有任何征兆,2015年2月6日,东坑镇的钢管、阀门企业突然接到了《限期拆除通知书》,称:经查你公司擅自在景宁县东坑镇东坑村违法建设厂房……,现责令你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17时前自行拆除,逾期将实施强行拆除,落款为东坑镇政府、县住建局和国土局。

景宁永卓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仅仅过去两天,2月8日,我人还在温州,政府组织了强大的强拆队伍,把我厂房强制拆除,所有机械设备都被压在下面,整个厂房成了废墟。造成了企业直接损失约600万元。据其它企业反映,他们的遭遇大同小异,基本上也就是不给申辩的机会,短短几天拆成废墟,因正一钢业规模较大,固定资产投资达3000多万元,当时未能全部拆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章建筑的拆除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景宁县政府相关部门把这些必要的法律程序全省略了,而在商户提出行政复议期间,仍旧带人组织强拆,景宁县政府一位主要领导在答复被拆除业主时说,“这是在讲政治”,后来感觉语失,又补充说“既讲政治又讲法律”。一投资商户面带怒色,滔滔不绝地表达着不平。

温州商户们叹气,他们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当时一下招了他那么多企业,是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是当届县领导的政绩,如今,集中拆除了这么多企业,是打造青山绿水的需要,是现任领导的成就。

一招一拆皆为政绩,有的升官,有的树威,唯独牺牲了外来投资商。

在景宁县此次整治不锈钢、阀门企业中,被拆除的共计29家,其中绝大部分系招商引资的企业,但只有正一钢业、“方达”、“永卓”、“景强”等9家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景宁县政府出台的补偿政策,自行拆除的每平米补助25元,退还最近三年上缴的税款,并每平方米给予搬迁费用125元。

当被问及,这种补偿政策有的企业能够接受,为什么你们不能接受时,一位不愿意公开身份的投资商告诉记者,这些补偿只是杯水车薪,政府实行的是离间分化术,一些人在准备坐享其成。政府给他们未提出诉讼的企业有承诺,只要不参与上访告状,可以先享受现有补助政策,如果那些闹事的人经过诉讼、上访获得的补偿高于现标准,由政府补足。

走访当地得住建局、国土局、经贸局和三改一拆办等政府部门,有的官员直言不讳地透露,拆除违法建筑只是借口,主要是因为这些企业排污给环保带来了压力,不符合当前产业政策和政治需要,其他办法只能关停整改,不如“拆违”来得干脆彻底。

关于“强拆”一说,以上几个部门的负责人均表示是帮助企业拆迁,“他们人手不够,我们雇请了大批专业人员帮忙拆”。但这几家温州商户说,没有一家在限期拆迁通知书上签字,你看看抗拆标语,看看砸在废墟中的机器设备,“强拆”“帮拆”则不言自明。

还有的官员坦言,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了死命令,是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拆的快了点,“当初招商把人家请过来,现在这样做是有点对不住人”。

政府回应

不锈钢、阀门制造企业在引进之后产生了系列问题,包括污染环境、偷排漏排、违法用地等情况,不锈钢、阀门行业的整治,不是因为政府变脸,而是落后产能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企业主存在违法用地等,对于违法占地建厂行为,政府有权利进行拆除,但是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我们以“助拆”方式(有相关字据)进行整治,同时,为了帮助企业转型升级,还专门出台企业转型过渡补助政策。

我们也承认企业引进后,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劳动就业等方面作出一定的贡献,相关牌匾是对企业的一种肯定,但是由于整个行业的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状态,不仅仅景宁,别的县市区也都在对这个行业进行整治,这是企业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保护环境,利在千秋的根本要求。因此,我们认为牌匾问题与整治工作没有很强的关联……。

艰难维权路

2015年4月,部分拆除户向景宁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确认《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县政府经过审理,驳回了商户申请。7月15日,他们又向丽水市中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继续要求确认《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并撤销景宁县政府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目前此案指定松阳县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

无论官司输赢,都无法改变违法占地建厂的事实,最终能否得到合理补偿,温州商户们谁心里也没底。但他们始终认为政府在违法占地上起主导作用,应当负主要责任,而不应当把过错和经济损失全部都强加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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