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联合发文加快储气设施建设

2018-4-28 8:48:48来源:中国证券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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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意见》出台是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5号)的重要举措之一。《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储气调峰能力不足这一关键短板,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和产业可持续发展。

《意见》明确了政府、供气企业、城镇燃气企业等的储气调峰责任与义务。供气企业到2020年要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为加强指标约束力,明确可中断合同供气、高压管存、上游产量调节等储气之外的其他调峰和应急保供手段不计入储气能力。

《意见》提出,建立以地下储气库和沿海LNG接收站储气为主,重点地区内陆集约、规模化储罐应急为辅,气田调峰、可中断供应、输配管网管存、可替代能源和其他调节手段为补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调峰系统。储气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约建设、合作推进”的总体思路,针对地方3天日均消费量、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的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要统筹谋划,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参与沿海LNG储罐、地下储气库等储气设施建设来履行储气责任(含异地地投资建设);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度、集约化的建设陆上储气设施,确保储气能力达标。

《意见》强调,以购销合同为基础规范天然气调峰,构建规范的市场化调峰机制和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坚持储气服务和调峰气量市场化定价,坚持储气调峰成本合理疏导。同时,《意见》从支持政策和惩戒机制方面配套了具体措施。

延伸阅读:预计今年入冬天然气保供压力仍较大

国家发改委就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表示,一季度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到了700亿立方米左右,同比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应该说这个增长还是比较快的。有关方面和企业认真落实各项保供措施,供应总体实现了稳定。

赵辰昕表示,去年全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到了2300多亿立方米,同比增长了15%,这还是在冬季压减了一部分气量的情况下达到的。今年随着经济持续向好,以及北方地区煤改气还会深入推进,天然气需求总体的判断还将延续较快增长态势。一季度的数据已经反映出了这一点。预计进入冬季以后,天然气保供的压力仍然较大,我们正在推进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必须要把可能面对的困难、可能遇到的形势估计得更充分一些,这样才能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好。

(关键字:储气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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