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海关总署获悉,截至6月15日,全国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禁止进口的“洋垃圾”违法犯罪案件29起,立案查办“洋垃圾”走私违法案件196起,共查扣“洋垃圾”6.8万吨。
“洋垃圾”是对国外无利用价值固体废物的俗称,与允许进口的可再利用的固体废物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指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如境外产生的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医用垃圾、工业矿渣、旧服装、建筑垃圾等,而后者通过合理的加工再利用,可实现“变废为宝”。
海关总署于今年年初决定在全国海关开展为期10个月的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监管,打击“洋垃圾”走私“绿篱”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海关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渠道,通过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强实际监管,打击各类伪瞒报走私和利用他人许可证进口固体废物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坚决打击“洋垃圾”走私,将企图通过偷运、夹藏、伪报等方式进境的“洋垃圾”和不符合环境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堵截在国门之外。
例如,上海海关3月连续立案侦办两起走私废物案件,查扣走私工业废渣6200多吨,经鉴定均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其中,剧毒性镉元素含量高达9%至11%,有害元素超标30多倍,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废物。
此外,海关还积极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执法合作,建立完善非法走私固体废物的退运机制。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海关已组织退运禁止进口废物和无许可证进口限制类废物9400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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