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中钢吉炭拟设立“吉林炭素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15000 万元。
(2)2013 年 7 月 5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那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投资议案;该投资议案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投资出资方式为实物以及货币。其中实物资产(产成
品及原料)出资 10500 万元,货币出资 4500 万元。用于出资的资产不存在担保,
不涉及诉讼及仲裁等事项。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吉林炭素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高功率石墨电极和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经营范围为 :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实验、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铁路运输;计算机软件开发、维护;进出口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期刊发行;国内劳务派遣。中钢吉炭持有“吉林炭素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加快公司的发展,根据吉林市政府和中钢集团三年发展规划要求,实施扭亏增效的目标,促进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通过专业化生产经营,整合企业设备、人员、业务等各项资源,提高高功率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竞争力,为股东争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技术、人才和装备,在现
有的基础上,提高产业规模和产品附加值,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尚需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风险,特别是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公司对这些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确保实现各项预期目标。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5 日
(关键字:中钢吉炭 投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