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出台《化解产能过剩政策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以铁的手腕化解五大行业过剩产能,钢铁行业首当其冲,此举将直接波及焦炭行业和焦炭市场。焦炭行业同样面临新的考验,面临的形势严峻,引起市场人士的关注。
《意见》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区域,这就是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城市钢厂搬迁,优化产业布局,压缩钢铁产能总量8000万吨以上。
与此同时,淘汰标准也发生了变化。此前,国家对钢铁行业淘汰落后的标准主要是以高炉容积为标准。而如今,淘汰标准则由高炉容积变为了环保标准。《意见》中指出,要修订并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等差别价格政策。
《意见》还强调指出,凡是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加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使用土地、岸线的审核,对未经核准、备案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岸线。各地要取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用地优惠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化解和淘汰钢铁过剩产能,措施硬,力度大,动了真格,这对钢铁行业来说将会带来蜕变,由此必然波及焦炭行业。随着《意见》的贯彻实施,钢铁产能的化解和淘汰,对焦炭行业无疑带来一大利空,主要体现在钢铁行业对焦炭的需求强度减弱。
《意见》明确压缩钢铁产能总量8000万吨以上。国内不少地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出台具体实施细则,都把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放在首位。诸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出详细的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具体指标为: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新建和改造燃煤机组脱硫装机容量5970万千瓦,新建和改造钢铁烧结机脱硫1.6万平方米;全省25家电力企业的65台约1400万千瓦燃煤机组、71家钢铁企业的120台约18000平方米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全部实施脱硫改造。其中,天津市到2017年底,钢铁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河北省到2017年底,钢铁产能压缩淘汰6000万吨以上;山西省到2017年底,淘汰钢铁落后产能670万吨;山东省到2015年底,淘汰炼铁产能2111万吨,炼钢产能2257万吨,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控制在5000万吨以内。
淘汰和压缩钢铁产能,其形成的冲击波很快向上游的焦炭行业冲击,使焦炭的需求量减少,焦炭行业的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这是不可避免的。以钢铁生产大省河北省为例,其控煤目标初定2017年比2012年全省煤炭消费净减少4000万吨;全省钢铁产能消减6000万吨,到2020年再消减2600万吨。而省里给唐山下达的指标是在2017年前压减2000万吨煤炭消耗和3000万吨钢铁产能,承担着全省任务的一半。
显然,由于钢铁产能的压缩,上游的钢铁企业减少焦炭的消耗,使原本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焦炭行业和焦炭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据业内人士分析,近两年来,随着钢铁行业产量增速放缓,焦炭市场供需压力正在逐渐加大,产能过剩日趋严重。据最新统计显示,目前焦炭产能已经达到6亿吨以上,由于需求的减少,不少地区焦炭企业开工率一直只有50%左右。今年1-9月份,我国焦炭累计产量35627万吨,全年焦炭产量预计为4.7亿吨,产能过剩近30%,过剩产能达到1.6亿吨左右,目前焦化行业已处于全行业亏损状态。
由于焦炭产能的过剩,焦炭市场持续疲软、低迷,价格竞争激烈,遏制焦炭价格的上涨。今年来,焦炭市场价格一直震荡下滑,直到8月份,焦炭市场价格跌势才得以制止,在近期有所回升,不过这一回升态势也难以持久,因为国内钢材市场不景气,“金九银十”,钢市旺季不旺,交易平淡,价格下挫,钢厂销售不畅,库存增加。近期来,不少钢企下调钢材出厂价格,有的钢厂进行检修,以控制产能释放,减少产量。据中钢协统计的10月上旬钢协会员单位粗钢日均产量176.41万吨,旬环比下降1.3%;预估全国日均产量212.81万吨,旬环比下降1.1%。四季度将进入钢厂集中检修的季节,加之受环保和淘汰过剩产能政策的双重制约,四季度钢铁产量释放将进一步受到抑制,焦炭需求也将随之而减少,支撑焦炭市场价格攀升的动力不足。
业内专家指出,当前焦炭行业应根据钢铁过剩产能化解和淘汰的趋势,进行产优化重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程,提高产业集中度,以应对钢铁过剩产能化解和淘汰带来的冲击。必须改变“越是亏损,越扩产能”、“越是淘汰,越增产能”的怪现象。
应该说,近年来国家加大焦炭产能控制和淘汰的力度,在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加大淘汰落后焦炭产能力度,涉及山西、河北、河南、重庆、云南等2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企业87家,淘汰落后产能指标为1975.5万吨。其中落后小机焦产能1742.6万吨,半焦(兰炭)产能192.3万吨,土焦(改良焦)40.6万吨。2012年,工信部公布焦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共有77家焦炭生产企业,淘汰落后产能2051万吨。
然而,在淘汰焦炭落后产能的同时,却在不断新增焦炭产能,新增产能大于淘汰产能,如在2010年到2012年期间,分别淘汰焦炭落后产能2586.5万吨、1975万吨和2051万吨。但3年间新增焦炭产能合计超过1.45亿吨/年,净增8000万吨/年。2013年上半年,又有19座焦炉投产,新增焦炭产能1185万吨/年。焦炭产能在淘汰中呈现逐年快速新增产能的乱象,导致焦炭产能过剩局面越来越严重,远大于需求的增长,导致焦炭市场持续疲软、低迷,价格震荡下滑,焦化企业开工率仅维持在50%左右的低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意见》的贯彻实施,钢铁过剩产能被化解和淘汰,对钢铁企业带来新的挑战。同样,对焦炭行业则是严峻的考验。如果焦炭行业过剩的产能不得到化解和淘汰,焦炭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难以缓解,那么未来的焦炭市场不可能出现新的起色,价格上涨行情或许是昙花一现,不会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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