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天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12月13日在北京结束。会议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六项主要任务,目前,各项部署已进入落实期。公安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四个与城镇化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均已明确改革重点,财新记者将其整理如下:
公安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文件即将出台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日前接受新华社采访时称,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新型户籍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
黄明解释,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黄明透露,公安部等12个部委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目前,正在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各地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稿。
发改委:2014年出台城镇化五大配套政策
12月16日,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2014年,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户籍、土地、资金、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研究推出促进中小城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发展的支持政策。
徐绍史表示,发改委将抓紧修订完善新型城镇化规划,争取尽快发布实施。2014年,该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推动城镇化规划实施,出台配套政策,编制配套规划,开展试点示范,完善基础设施等。
城镇化试点示范将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试点将在不同区域开展,将在不同层级、分不同类型试点。
国土资源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
12月16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29次部党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生态红线,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切实提高城镇化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要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按照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正确、准确、有序、协调地推进有关改革。
民政部:修订新设市标准 启动“县改市”
12月5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设市标准,具备行政区划调整的县可以有序改市。
李立国表示,民政部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1993年制定的设市标准的修改意见,形成和完善新的设市标准。
李立国解释,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集聚的人口,尤其是非农业人口达到城市化的标准,且各项经济总量指标达到城市化的程度,才构成撤县设市和撤县改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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