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印尼媒体近日报道,印尼政府虽然于1月12日正式实施了矿产出口禁令,但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和财政部考虑本国产业实际状况,相继出台的实施细则对部分矿产品出口有所松动,即降低了2009年矿产出口禁令原制订的高纯度标准,如将铜矿出口99%纯度标准改为15%,但相应按年实施累进赋税,给了相关矿产企业三年宽限期,直至2017年必须出口100%的精矿产品。上述被降低纯度标准可出口矿产品包括铜(15%)、铁砂(51%)、铁矿石(62%)、铅(57%)、 锌(52%)、锰(49%)和钛(58%),除铜矿出口需征收25%的关税之外,其余矿产出口征收20%的关税。累进计税规定为:2015年上半年将铜矿 出口税调高至35%,下半年调高至40%,而其它矿产出口关税2015年上半年调高至30%,下半年调高至40%,直至2016年上半年上述矿产出口税均 调高至50%,下半年调高至60%,之后于2017年开始只能出口100%的精矿产品。至于镍、铝土、 金、银、锡、铬等矿产品因提纯工艺中没有过渡性产品,必须进行精加工后方可出口,本次实施细则并未特别明确何种纯度标准可出口以及出口税赋。如按2009 年矿产出口禁令纯度标准执行,则由于印尼尚未建立上述矿产品的加工产业,实际上视同全面禁止出口。有报道称,近期印尼可能还会对该类原矿产品出口有新的纯 度标准和税赋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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